吳石麟,明治32年(1899)10月9日生於今屏東縣萬鑾鄉,自幼隨父親吳天財遷居臺東卑南。大正10年(1921)年2月任新港區役場書記。昭和8年(1933),地方金融界有力人士組織新港信用組合,吳石麟被延攬擔任書記一職,負責組合之經營,對新港財經發展著有貢獻。後信用組合裁撤,成立新港庄農業會,再度被網羅擔任常務理事。平時,處事圓融,深為大眾欽慕,曾被推舉擔任市區保正兼新港庄保甲聯合會會長,排解民怨,平息訟爭,促進人和,謀求地方團結,功不可沒。
二次戰後,吳石麟競選第一屆民選鎮長,順利當選,於民國35年(1946)12月就職。民國36年(1947)2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臺東縣警務科(今臺東縣警察局)為免滋事者搶奪槍械,連夜將槍枝子彈運往新港區警察所(今成功分局)保管。一群青年強烈要求鎮長、副鎮長簽具保管條,不得已情況下,正副鎮長聯名簽下保管條,共領出步槍50枝、機關槍一挺、子彈一箱。之後被當時的綏靖司令部誣指為盜匪,纏訟多年,被監禁兩次,數月後才獲判無罪。
吳石麟與陳榮昇獲釋後,由於鎮長及副鎮長已經改選,依當時情況不能復職,遂告退隱,淡泊名利,不再過問政治。民國43年(1954)3月10日,病逝家中,享年56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