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由台北市中正區遷移到新北市板橋區的黃淑女女士所提供的照片,大約拍攝於民國59年(1970),畫面是淑女參加由台灣省政府所舉辦員工運動大會。當時淑女是台灣省政府警務處員工,警務處前身為日治時期的台灣總督府警務局,於二次戰後歸屬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原先進行資料蒐集與整理,後續增加統計工作,並隨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警務處。省政府員工運動大會是為了提倡全民運動,顧及省府員工健康,並激發員工互助合作精神,每年固定舉辦的活動。省政府主席擔任大會主席,各單位如警政廳、秘書處、公賣局等各單位皆須組隊參加,除了正式比賽,各單位也必須在開幕式先行繞操場一周,為求步伐整齊劃一,事先須花時間練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