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池上鄉萬安村蕭家,在民國41年(1952)6月5日時,因祖母年邁,由宗親在場將不動產、動產及物件等分配各房,各房不得異議生端。此為蕭氏分家的合約證書,蕭叢順的父親仙逝。各房兒子同意奉祖命將遺下的不動產及動產並物件等,由親族人立會,當場公平公正分配財產。第三段提及日後對於財產分配一事,無論各房男女等不得再生端鬧事,如有惹事者,作為無效,即被親族人責罰。第四段則提到本書為分配遺產履行前作成的證書,最後為子孫及親族簽章。
臺東縣池上鄉萬安村蕭家,在民國41年(1952)6月5日時,因祖母年邁,由宗親在場將不動產、動產及物件等分配各房,各房不得異議生端。此為蕭氏分家的合約證書,蕭叢順的父親仙逝。各房兒子同意奉祖命將遺下的不動產及動產並物件等,由親族人立會,當場公平公正分配財產。第三段提及日後對於財產分配一事,無論各房男女等不得再生端鬧事,如有惹事者,作為無效,即被親族人責罰。第四段則提到本書為分配遺產履行前作成的證書,最後為子孫及親族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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