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洪氏婦人生有一男三女;三女皆已出嫁,唯其獨子多年未歸。洪婦年邁,顧慮到自己過世後,家產恐遭人侵佔 ,故於民國33年(1944)請人立下財產明細一書。此書一式三份,分別由宗祠、村族以及女婿保管。由於當年大時代的變動,洪婦之獨子因時局關係而逗留在臺灣,久久未能返鄉。後來得以歸家時才知母親已仙逝,由孫輩將此書交給洪婦之子;內容詳列當時洪婦所有財產,以及生活中的家具等物品如糞桶、竹蓆、斧頭、柴斧等,鉅細靡遺。
浙江省洪氏婦人生有一男三女;三女皆已出嫁,唯其獨子多年未歸。洪婦年邁,顧慮到自己過世後,家產恐遭人侵佔 ,故於民國33年(1944)請人立下財產明細一書。此書一式三份,分別由宗祠、村族以及女婿保管。由於當年大時代的變動,洪婦之獨子因時局關係而逗留在臺灣,久久未能返鄉。後來得以歸家時才知母親已仙逝,由孫輩將此書交給洪婦之子;內容詳列當時洪婦所有財產,以及生活中的家具等物品如糞桶、竹蓆、斧頭、柴斧等,鉅細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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