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約攝於民國56年(1967),由新北土城居民黃淑女提供。這是早期公務機關所舉辦的運動會現場,圖中於接力競賽中衝刺的女孩黃淑女,代表當時的台灣省警務處至南投中興新村的運動場進行全國運動會。公務人員的全國運動會起源於民國39年(1950),直至民國105年(2016),中央機關才以資源有限的原因停辦機關間的全國運動。以公務機關的團結向心為主的運動會,其實自日治時期便有相關傳統,各機關以自家的紀律和規範訓練代表選手,在全國的場合,包括國歌的集體演唱、各機關對國旗旗幟的表揚、集體的制服,乃至於共同服從的階層管理和規範機制,往往具備身體規訓的文化效果。時至今日,運動會的意義也開始被區分出來是為了體育的身體鍛鍊目的,抑或是政府規訓管理人員的目的,因此進入了具反省性的辦理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