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9年(1920),日本政府於花蓮港廳置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後來在昭和4年(1929)時出張所遷入現址,昭和17年(1942)改名為「花蓮港山林事務所」。戰後,其改稱為「花蓮山林管理所」。民國49年因太魯閣林場與花蓮山林管理所部分機構及林田山伐木工作站合併為「木瓜林區管理處」,管理所裁撤後,工作人員移往林務局木瓜林區管理處,此建築便遭閒置良久。民國90年開始由花蓮青少年公益組織進行整治管理。此建築於民國92年3月以「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之名被公告為縣定古蹟。
大正9年(1920),日本政府於花蓮港廳置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後來在昭和4年(1929)時出張所遷入現址,昭和17年(1942)改名為「花蓮港山林事務所」。戰後,其改稱為「花蓮山林管理所」。民國49年因太魯閣林場與花蓮山林管理所部分機構及林田山伐木工作站合併為「木瓜林區管理處」,管理所裁撤後,工作人員移往林務局木瓜林區管理處,此建築便遭閒置良久。民國90年開始由花蓮青少年公益組織進行整治管理。此建築於民國92年3月以「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之名被公告為縣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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