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7年(1949)8月15日善化糖廠廠長孟○人致蕭壠糖廠余○梧電報,係介紹陳○詩到蕭壠糖廠任職的推薦信函。公文紙上沿印記「第參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附件陳○詩履歷表2張,以毛筆書寫;陳○詩,籍貫臺中縣,大正12年11月18日生,彰化縣芳苑鄉人,原臺灣省立宜蘭農業職業學校畢業,民國37年6月自原臺灣省立農學院農藝化學科畢業。
台糖公司自民國35年5月成立起至民國52年新進人員之任用係依照資源委員會附屬機關人事管理辦法實施,分派用、雇用、約聘及約僱四種。派用人員(職員)由資源委員會經濟部國營事業司(民國42年改組為經濟部國營事業司)統籌或委任;僱用人員(工員)由台糖自行依公開、公正及公平之原則甄試進用,以遞補基層操作人員;另對於業務性質特殊,難以羅致之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則由約聘僱人員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