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7年(1949)9月18日蕭壠糖廠已屆退職年齡應予退職員工名冊;名冊記載總務課衛生夫黃○見、鐵道課事助黃○能、鐵導課工務員陳○盤等3員之年齡、薪額、到職日期、應予命令退職情形。公文紙右側印記「第貳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黃○見清光緒14年生,昭和17年11月26日到職,職別為工員,日薪3.15元,屆退年齡65歲;黃○能,清光緒18年生,大正10年12月1日到職,職別為職員,月薪116元,屆退年齡57歲;陳○盤,清光緒20年生,大正4年10月1日到職,月薪141元,屆退年齡55歲;三人皆因年齡已滿50歲不勝稱職而被列為屆退職員工。台糖公司自民國37開始執行員工退休,凡合於員工退休規則自請退休或屆齡退休(命令退休)者,均發給退休金離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