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民國47年(1958)收取領取禾穀參萬壹仟柒百玖拾柒台斤的收據。臺東縣池上鄉大埔村阿美族人高光雄,經營碾米廠,當時民間稻穀交易,均透過碾米廠完成,此收據由收谷人所立。在收據中亦表明此禾穀數量是民國46年(1957)12月14日作成土地買賣契約書之第弍條記錄之殘額穀。收谷人謝旦那,立會人(見證人)高光雄,致林五郎收執。立約日期為民國47年(1958)1月20日,用毛筆字書寫而成。此資料出自民國106年(2017)臺東縣政府出版的《臺東民間手稿圖錄》。這些民間契約的記錄,反映當時社會生活的面貌,深具歷史時代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