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昭和19年(1944)6月19日,顏傳福原承租臺東廳官有原野地,位於新港郡新港庄新港字跋便四番地,面積五甲七分貳厘五毛貳糸。之前在昭和18年(1943)11月18日已獲得第1990號貸渡(放租)許可指令書(核定書),並即刻致力於事業開發。不料坐落於該土地上的的開墾小屋慘遭火災,以致所持有的第1990號許可指令書(核定書)全被燒毀。正處困頓之際,用特懇請再度頒下指令書(核定書),是所願也。屬名顏傳福,住臺東廳新港郡新港庄新港三番戶之二,致臺東廳長鈴樹忠信殿。
日治昭和19年(1944)6月19日,顏傳福原承租臺東廳官有原野地,位於新港郡新港庄新港字跋便四番地,面積五甲七分貳厘五毛貳糸。之前在昭和18年(1943)11月18日已獲得第1990號貸渡(放租)許可指令書(核定書),並即刻致力於事業開發。不料坐落於該土地上的的開墾小屋慘遭火災,以致所持有的第1990號許可指令書(核定書)全被燒毀。正處困頓之際,用特懇請再度頒下指令書(核定書),是所願也。屬名顏傳福,住臺東廳新港郡新港庄新港三番戶之二,致臺東廳長鈴樹忠信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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