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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蕭字第六三號

本件為民國38年(1949)9月30日人福蕭字第六三號,係台糖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行文蕭壠糖廠廠長,為核借本屆第三批員工子女學費補助費1,100元事由;內文說明申請者道班工楊○福所繳

其子楊○在學證明書名字更改(原名楊○二)不符規定,又司機陳○賢之女陳○蘭肄業年級塗改後應加蓋原校校長印章以資負責,申請書及證件二份發還暫緩借支,其餘課長蔡○等之子女65名核符規定,准與借支新臺幣1,100元。並有台糖公司副經理「吳○」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蕭壠糖廠38.9.29收文戳印。公文紙右側印記「第參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國棟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4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23.5公分,寬18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點
    創作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糖廠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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