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8年(1949)8月8日人福蕭字第四八號,係台糖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行文蕭壠糖廠廠長,為函復分公司及及各廠無職工福利委員會事由。並有台糖公司副經理「王○仁」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農務課長「黃○列印」、蕭壠糖廠38.8.10收文戳印。公文紙右側印記「第參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
台糖公司為促進員工工作效率,鼓勵工作情緒,制定各項員工福利措施,所屬各糖廠並成立員工勵進會,該會負責辦理員工一切生活事宜,勵進會委員由員工投票選舉,主要業務為管理轄下的福利社,辦理日常用品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