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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蕭字第一O號

本件為民國38年(1949)2月22日人福蕭字第一O號,係台糖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行文蕭壠糖廠廠長,為核准發還二月分員工贍家匯款匯費請查照轉發事由。並有台糖公司副經理「王○仁」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蕭壠糖廠38.2.23收文戳印。公文紙右側印記「第參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附件核准發還二月分員工贍家匯款費名單一份,有楊○浩、沈○游、周○遙、周○初、張○南等5名,合計新臺幣19,780元。楊○浩,原臺南縣人,民國35年(1946)7月22日到職擔任站夫。

王○仁(1896〜1979),字曦晨,樂成鎮中心村人(今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民國7年溫州師範學校畢業後,赴日留學,畢業于早稻田大學工科。民國35年秋,任臺灣糖業公司溪糊糖廠廠長,旋任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副經理、總廠廠長、臺東糖廠廠長、屏東總廠正工程師兼副廠長等職,至民國55年退休。余○梧,原籍廣東,清華大學畢業,曾任江西贛縣寧都糖廠廠長,戰後來臺,民國35年3月接任蕭壠糖廠廠長。蔡○,臺灣臺南人,大正5年(1916)5月18日到職,曾任管理師,昇任總務課長。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國棟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4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23.5公分,寬18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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