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8年(1949)2月3日人福蕭字第五號,係台糖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行文蕭壠糖廠廠長,為函復車守林○城之母因殘廢申請米購事由;內文說明蕭壠糖廠鐵道課車守林○城之母因為滿60歲,照章不能發給米貼。並有「余○梧印」、副經理「吳○」印、農務課長「黃○列」印、總務課長「蔡○」印、蕭壠糖廠38.2.4收文戳印。公文紙右側印記「第參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林○城原臺南縣人,昭和15年(1940)12月11日到到職。余○梧,原籍廣東,清華大學畢業,曾任江西贛縣寧都糖廠廠長,戰後來臺,民郭35年3月接任蕭壠糖廠廠長。蔡○,臺灣臺南人,大正5年(1916)5月18日到職,曾任管理師,昇任總務課長。黃○列,臺灣臺南人,民國35年4月1日到職,任人事組管理員,升任農務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