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9年(1950)6月30日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移交清冊之封底,墨書監交人有新任兼總經理楊○曾交、卸任總經理沈○南、新任烏樹林糖廠廠長林○泉、舊任烏樹林糖廠廠長林○泉。
民國35年4月15日起至9月1日止,糖業開始進入接管期,沈○南奉命爲主任接管委員。而此時臺糖已確定由資委會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合辦,於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沈○南成爲臺灣光復後臺糖公司的第一任總經理。民國39年4月爆發「沈○南案」,沈○南於民國39年6月18日被保安司令部人員帶走,同年6月董事長楊○曾奉令兼任總經理,而有新卸任總經理的移交。〈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卸任兼總經理楊○曾沈○南交接清冊〉記載的點交時間是民國39年6月30日,此時沈○南以被拘押偵訊。楊○曾,字君毅,安徽懷寧人。同濟醫工專門學校、德國柏林工科大學畢業。民國38年來臺後,轉入財經系統,任經濟部政務次長、國防部常務次長;民國39年6月任臺灣糖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民國47年在陳誠內閣中出任經濟部長,歷時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