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9年(1950)6月30日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烏樹林糖廠官有租借土地清冊,記載土地之地址、地號、面積、每年應繳地租、地主地址與姓名、租約期間用途、備註等項資料。官有組借土地有新營、田尾、安溪寮、頂寮、烏樹林、竹子門、枋子林、許秀才、王公廟、長短數、海豐厝,分屬臺灣省交通處、臺灣省政府、臺南縣政府等。表單上沿印記「民國年月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第頁」等項制式資訊。下沿有廠長、會計、課長、股長、保管者之鈐印。
戰後,烏樹林製糖所屬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改名烏樹林糖廠,廠長林○泉;雖因遭受轟炸攻擊廠區受損,但復舊工程相當順利,民國35年1月即復工製糖。民國39年改行總廠制,屬新營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