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40年(1951)9月8日臺南縣佳里鎮國民兵隊部發給蕭壠糖廠之代電文,電請糖廠征入營新兵保留底缺,應儘量補用新兵家屬以資優待;內文說明第一期應徵入營新兵機關庫司爐黃○澤瑜8月21日入營完竣;其父向公所聲稱,黃○澤入營以致家計陷於困苦,因此呈請糖廠將職工缺補用其弟以維持家計。發文者為佳里鎮國民兵隊部兼隊長李○池,並有蕭壠糖廠40.9.8收文戳印、廠長「譚○平印」。
民國36年臺灣省政府設立後,於民政廳內設第五科、各縣市政府也成立軍事科,承辦兵役業務。民國37年1月1日起,臺灣各鄉鎮公所也增設「國民兵隊部」,由鄉鎮長兼任隊長,另設專任隊附、幹事,辦理兵役行政事務。至民國43年撤廢國民兵隊部,改成立兵役課。
譚○平,四川梁山人,民國34年(1950)12月16日到職任廠長。李○池於戰後奉派為佳里鎮的官派鎮長,民國40年當選首屆民選佳里鎮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