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40年(1951)10月22日臺南縣佳里鎮國民兵隊部發給蕭壠糖廠之代電文,通知糖廠所屬員工被征選入營軍士蔡○喜於該年4月9日逃亡,至9月22日自動回營補訓事宜;內文說明臺南縣佳里鎮逃亡軍士蔡○喜於40年9月22日向公所提交悔過書,且於同月25日與參加軍運會選手黃○金自動回營受訓。發文者為佳里鎮國民兵隊部兼隊長李○池,並有蕭壠糖廠40.10.26收文戳印。
民國36年臺灣省政府設立後,於民政廳內設第五科、各縣市政府也成立軍事科,承辦兵役業務。民國37年1月1日起,臺灣各鄉鎮公所也增設「國民兵隊部」,由鄉鎮長兼任隊長,另設專任隊附、幹事,辦理兵役行政事務。至民國43年撤廢國民兵隊部,改成立兵役課。李○池於戰後奉派為佳里鎮的官派鎮長,民國40年當選首屆民選佳里鎮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