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41年(1952)11月11日臺南縣政府發給蕭壠糖廠之代電文,為歸休軍士就業事項,內文說明各機關公營公司廠場應將本省第一期應徵入營員工列冊送由當地縣市政府彙報臺灣省政府;並應就名冊中如有職位適合失業軍事任用條件,得由縣市政府商請予以安置其職務,如已雇代理者應即解雇不得推諉。發文者為臺南縣長高○瑞,並有蕭壠糖廠40.11.19收文戳印、「臺南縣政府印」官章。
民國39年政府還未實施兵役義務之前,第一批4500名臺灣青年,參加「陸軍總司令部台灣軍士教導團」,準備將自己獻身給國家,在接受一年九個月的訓練之後,卻集體被迫提前解甲歸田,壯志未酬的勇士,無法領得退伍令,只以「歸休」之名領得「歸休證明書」。民國40年9月23日臺灣省政府決定歸休軍士就業輔導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