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7年(1948)12月13日台糖職員李○食調查表,屬資源委員會臺灣省政府台灣糖業公司職員調查表。表單正面有李○食之黑白半身照片及其人事資料,上沿印記「資源委員會臺灣省政府臺灣糖業公司佐理員調查表」,下沿有「林○泉」印及李○食之鈐印;李○食,籍貫臺灣省台南縣,男,生於日明治○年5月19日,戶籍為原臺南縣新營區新營○號,與妻李○英及5位子女住於後壁烏林村2號。日治時期即是糖廠司機、佐理員,直到戰後轉隸屬台糖公司。
背面為服務紀錄;記錄李○食於昭和11年(1936)5月26日到烏樹林糖廠鐵道課擔任機關手,其介紹人為前烏樹林糖廠鐵道課機務股技助許○得,二人為同事關係,其保證人為烏樹林糖廠鐵道課機務股技助李○瑜,二人為同事關係。民國36年(1947)1月1日改聘為佐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