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5年(1946)9月28日蕭壠糖廠親蕭第四八號公文,為准函核定陳○琦等職名事由,說明任用陳○琦為會計課課長、陳○濤、徐○和為工務員。附記三人的任用日期、薪俸、任職單位級工作內容。並有第三區分公司經理「吳○」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公文紙右側印記「昭和年月日」、「第參號用紙」、「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文件使用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時期的用紙,但時間卻寫中華民國的年號,充分反映政權交替過程中的銜接情形。
蕭壠糖廠舊稱蕭壠製糖所,是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在臺灣所設立的第一個新式糖廠,創建於明治38年(1905);戰後,改為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蕭壠糖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