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5年(1946)9月17日蕭壠糖廠親蕭第四六號公文,為奉准核定職員薪額事由,說明總公司辦事處職員陳○琦月俸220員,自6月30日起支薪。並有第三區分公司經理「吳○」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公文紙右側印記「昭和年月日」、「第參號用紙」、「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文件使用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時期的用紙,但時間卻寫中華民國的年號,充分反映政權交替過程中的銜接情形。
蕭壠糖廠舊稱蕭壠製糖所,是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在臺灣所設立的第一個新式糖廠,創建於明治38年(1905);戰後,改為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蕭壠糖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