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36年(1947)12月18日蕭壠糖廠人蕭第一一六號公文,為核准曹○梅醫藥補助費事由,並有第三區分公司副經理「王○仁」」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公文紙右側印記「第參號用紙」、「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曹○梅,浙江臨海人,民國36年(1947)8月到職。戰後,蕭壠糖廠改為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蕭壠糖廠。
王○仁(1896〜1979),字曦晨,樂成鎮中心村人(今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民國7年溫州師範學校畢業後,赴日留學,畢業于早稻田大學工科。民國35年秋,任臺灣糖業公司溪糊糖廠廠長,旋任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副經理、總廠廠長、臺東糖廠廠長、屏東總廠正工程師兼副廠長等職,至民國55年退休。余○梧,原籍廣東,清華大學畢業,曾任江西贛縣寧都糖廠廠長,戰後來臺,民郭35年3月接任蕭壠糖廠廠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