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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蕭第二○號

本件為民國36年(1947)4月24日蕭壠糖廠親蕭第十九號公文,為林○章補教林○模學費證明書核符教育補助金事由,並有第三區分公司經理「吳○」印、廠長「余○梧印」、總務課長「蔡○」印。公文紙右側印記「第參號用紙」、「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文件使用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時期的用紙,但時間卻寫中華民國的年號,充分反映政權交替過程中的銜接情形。蕭壠糖廠舊稱蕭壠製糖所,是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在臺灣所設立的第一個新式糖廠。

戰後,改為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蕭壠糖廠,民國39年改總廠制,屬總爺總廠。民國57年與總爺總廠合併為麻佳總廠,並改稱麻佳總廠佳里工場。民國56年改行大廠制,仍為麻佳總廠。民國63年麻佳總廠撤銷,復廠更名為佳里糖廠,轄屬新營總廠。民國74年時改由總公司直轄。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國棟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47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26公分,寬18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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