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兵役協會」,成立於1947年(民國36年)5月16日。為遵照臺灣師管區司令部電令,依據行政院1947(民國36年)年4月1日訓令頒發的〈兵役協會組織規程〉第1條規定而成立。初時內設委員11人,就其中推選5人為常務委員,再由常務委員互推1人為主任委員。
基隆市「兵役協會」所負責的要務,在於辦理軍人權益、軍人家屬權益、徵兵、協辦兵役宣傳、提出兵役行政改進建議等事項。
基隆市「兵役協會」,初時因業務單純,並未設專任人員,僅由市政府補助一部份經費,作為必要的開銷。由於1950年(民國39年)3月全臺開始徵兵,業務轉為繁重,依照當時〈兵役協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增設專任幹事1人,雇員1人。
1951年(民國40年)奉令改組,增設委員為19人,由市政府聘請市議會議員、學校校長、有關機關首長、及地方士紳等組織而成。並依照規定,於會內分別成立4個委員會:(1)優待 (2)體檢 (3)監交 (4)免禁役緩徵召審查。由全體委員分別擔任各該委員會委員。
戰後初期,中華民國政府的兵役制度分為3種:(1)常備兵役 (2)補充兵役 (3)國民兵役。凡年滿18歲的男子,即到達服國民兵役的年齡;年滿20歲的男子,則到達服常備兵役、或補充兵役的年齡。
基隆市「兵役協會」,為戰後初期在基隆市設置的役政機構其一,另外有「兵役股」、「軍事科」、「國民兵隊部」、「國民兵里隊部」、「動員時期軍人及其家屬優待委員會」、「新兵招待所」等役政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