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堵鄉劃歸基隆市」一事,正式劃歸於1947年(民國36年)2月18日,由基隆市政府指派民政科長葉慈福等前往七堵鄉,辦理自臺北縣的接管手續。計七堵鄉面積85.5386平方公里,合基隆市原面積,共為132.3010平方公里。
「七堵鄉劃歸基隆市」一事的緣由,為1945年(昭和20年/民國34年)12月13日,基隆市政府首次呈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瑞芳街、七堵庄、萬里庄劃歸基隆市管轄。所獲得的回應,乃認為瑞芳街、萬里庄不方便併入基隆市,但是七堵庄應由基隆市會同臺北縣政府勘查後,會報行政長官公署,再行核定。
基隆市政府於1946年(民國35年)4月23日派葉慈福,前往臺北縣政府會商勘查事宜,未獲結果。同年6月12日,省民政處派視察吳彥來督辦此事,並在事後依照當時〈省市縣勘界條例〉第9條的規定,再派視察張松,會同縣市政府雙方派員實地履勘,議定界線、繪具圖說,轉呈核定。
至1946年(民國35年)11月上旬,臺北縣政府才同意,將七堵全鄉劃歸基隆市;惟以機稅收未清,約定延至翌年交接,並商定交接日期。
臺北縣七堵鄉於劃歸基隆市管轄後,依照〈臺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暨臺灣省轄市區公所組織規程〉等有關法令的規定,改稱七堵區,原鄉公所改為區公所,並以七堵路原址為所址;原鄉長王初學委為七堵區區長,所有21村,一律改稱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