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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事故

火車事故又稱行車事故,行車事故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及一般行車事故。重大事故包含:正線衝撞事故、正線出軌事故、正線火災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包含:側線衝撞事故、側線出軌事故、側線火災事故、平交道事故、死傷事故、設備損害事故、運轉中斷事故

臺灣自清領時期始有鐵路設置,起初並未有重大事故。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6月8日,由臺北開往嘉義的混合列車,行經紅毛田停車場北方的鳳山溪橋時(今竹北站),第3節車廂不明原因墜橋,造成數名乘客死亡。此案件為臺灣鐵道史上首次重大傷亡事故。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鐵路行車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30005
  • 撰寫者
    陳南君
  • 創作者
    陳南君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年代不明
  • 媒體類型
    其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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