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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骨習俗

撿骨習俗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

撿骨俗稱「撿金」、「洗骨」、「拾骨」,意指土葬後,約略八到十年的時間,從腐爛遺體內取出骨頭,放入罈中貯存;是一種二次葬的葬禮習俗。

撿骨習俗源自清代中國閩、粵移民渡海來臺,為了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或新的居住地,而有遷葬撿骨的風俗。撿骨習俗成為臺灣喪葬禮俗的一項固有儀式,下葬後要撿骨,必須參照「撿骨年限」,各地對撿骨的作法不同,普遍來說,有三種作法:第一,三十歲以內死亡者安葬後 , 可選在五年撿骨。第二,四十至五十歲者死亡者安葬後, 可選在六年撿骨。第三,六十歲以上死亡者安葬後 , 可選在八、十、十二年撿骨。其實撿骨習俗不是中國的特有文化,常見於中國華南地區、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等地,被認為是移民文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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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內容力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拾骨葬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8B%BE%E9%AA%A8%E8%91%AC關於撿骨 http://www.ccmso.gov.tw/09/P0901/P09S01-05.htm 陽光生前契約 http://www.sunshines.com.tw/tw/news/show.aspx?num=71&kind2=2
撰寫者
湯雅雯
創作者
湯雅雯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年代不明
媒體類型
其他
檔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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