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基隆河砂金」,事件時間為1889年(光緒15年),事件地點在基隆河畔、七堵區大華橋、與七賢橋之間。此事件的意義,在於帶動基隆河畔的掏金熱,順勢發現金礦脈,使基隆成為臺灣曾經的採金重鎮。
發現「基隆河砂金」的緣由,以連橫在《台灣通史‧卷十八‧榷賣志》中的說法較為可信:「光緒十一年,法事已畢,巡撫劉銘傳築鐵路。十六年,架八堵車站之橋,工人之曾往產金地加州者,於午餐後,以其飯碗,戲淘河沙,見砂石有金,遂取出淘之,獲金不少。時,造橋監督為都李家德,廣東順德人,曾遊美國,而路工亦多閩、粵人,有至新舊金山者,聞之爭取,而居民聞風亦從之,各有所獲,每兩易銀八兩。」
1891年(光緒17年),集聚到基隆河畔掏金的人潮已達到3,000人了。1892年(光緒18年)9月,同知黎景嵩奉代理巡撫沈應奎的命令,發諭禁止採金;然而,因基隆河砂金區範圍遼闊,禁令無法發揮作用,採金人數仍不斷增加,很多人利用晚上、或偏僻處盜採,且已沿河上溯至龍潭堵一帶。1893年(光緒19年)2月,開辦金砂局管理,1894年(光緒20年)1月,由商戶金寶泉承包,1895年(明治28年)7月,官方將採金權收回,重設金砂局。
在金寶泉的承包期間,因為發現愈靠近侯硐、九芎橋附近,砂金愈多,因而判斷上游必有礦源。最後,九份山豐富的金礦脈被發現,並公開。
自1889年(光緒15年)發現「基隆河砂金」以來,基隆河區域的採金活動就持續下去,開採最盛行的時間,特別是1891-1896年(光緒17-明治29年)間、1898-1899年(明治31-32年)間、以及1932-1935年(昭和7-10年)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