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漁業組合」,創立於1907年(明治40年),為基隆第一個漁業團體。台灣北部海岸中,屬於基隆廳轄的基隆、金包里、鼻頭、三貂4個區域,同年各自成立漁業組合,並一起接受日本當局補助辦理漁具改良計畫。1909年(明治42年),此4個漁業組合合併,同時改稱為「基隆水產組合」。
1922年(大正11年)以後,各地漁民依據產業組合法規、組設販賣、購買、信用組合。原來的漁業組合,多以鄉鎮為單位,屬民間團體,不收會費,參加與否也聽任自由。
1924年(大正13年),台灣總督府頒定「漁業法」、「台灣漁業組合規則」及「水產會法」以後,漁業組合變成有法律根據的法團,目的雖謀求團體組合員的共同利益,但實際上著眼於管制魚價、魚貨的分配、運銷,成立以莊為組織區域的漁業組合。
1931年(昭和6年),又成立一「基隆漁業組合」,地區以基隆市義重町、日新町、入船町為範圍,組合員共67人。
漁業組合,原爲任意組合(無出資組合),缺乏資金,未能切實發展經濟效能;執政當局乃修改漁業法,於1935年(昭和10年),將原有的和平島漁業組合、基隆延繩釣漁業組合、八斗子漁業等組合,合併爲「漁業協同組合」,組合員並須出資充實資金,由是組合制度遂趨完善。
1944年(昭和19年),因戰事上的需要,將「基隆漁業協同組合」及「台北州水產會基隆分會」合併為「基隆市漁業會」,於是漁業經濟、漁業指導2部門,逐漸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