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進龍,1936年生於宜蘭礁溪,1946年出外當學徒,學做餅乾。婚後自行創業,賣西點麵包,先後在大龍峒酒泉街廟口及寧安街育達商職附近開店。
游進龍被捕後和鄭評一起被關在景美看守所,一天散步時,鄭評刻意寫了紙條,他才終於了解整件事的始末。他自認涉及「臺灣獨立革命軍案」很冤枉,完全是調查局所製造的假案,他和同案人大多不認識,和案頭鄭評也僅是生意上的朋友。
賴錦桐向調查局自首後,就自己編造有一次餐會請鄭評找朋友,游也受邀參加,結果卻變成游參加臺獨聚會的證據。餐會後某一天鄭評拿一包東西要寄放,事後他才知裡頭裝的圓形鋁質徽章是臺獨的標記,他認為鄭評涉案也是被設計的。
游進龍被調查局逮捕後,遭受疲勞審訊,判刑後在景美看守所服刑時做外役。出獄後,先後做了許多小生意,但都不成功,直到拜師學做鍋貼,和小弟一起開店賣鍋貼,生活才逐漸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