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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源前輩口述歷史訪談

第一案:於四十年三月底經匪李東鍊介紹寫自傳一份正式加入匪黨,參與小組開會二次閱讀「優生學」等反動書籍。

第二案:本件軍事檢察官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呂華璋、李清增、李榮源、林德星、陳永生、吳長生、王鶴棋、陳來發、劉煌、林金春、黃金煌、江德龍均係因叛亂案,判處罪刑確定,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中之受刑人。民國四十二年春,該監人犯馬時彥等,組織所謂「新民主主義同志聯合委員會」之叛亂團體,企圖暴動,案經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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