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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公署

圖片為行政院,摘自維基百科,攝影者為Venation,CC BY-SA 3.0,建立於:2013年9月24日。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中央大樓。今行政院中央大樓為日治時期之台北市役所,於1940年落成、1941年投入使用,大樓為一座以「日」字型平面設計的3至4層高建築,為台灣總督府營繕課建築師井手薰的作品,屬現代主義風建築。戰後國民政府將之設為行政長官公署辦公廳舍。

1945年9月1日,時任國民政府主席的蔣中正採納陳儀《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的意見,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就此,接收台灣就由該公署負責。臺灣省行政長官僅有陳儀擔任過此職位,並掌握臺灣行政、立法、司法與軍事的最高權力。二二八事件發生後,1947年4月22日行政院會議決議撤銷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改組台灣省政府。1947年起至1957年台灣省政府遷至中興新村為止,此處為台灣省政府辦公廳舍。1957年後轉作為行政院辦公大樓使用。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內容力
  • 創作者
    Venation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3/9/24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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