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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總長代表,總統頒發,戰士授田憑據

圖片為1956年10月5日有關「彭孟緝主持戰士授田憑據頒發」之報導。

本篇報導描述1951年制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以及1954年頒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施行細則」的後續。1956年頒訂的「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明定服役滿兩年以上的戰士或其遺眷,可領取又稱為「戰士授田證」的「戰士授田憑據」,其用意是為了穩定軍心。持有憑據的軍人、軍眷,可在光復大陸後藉此換取「年產淨燥稻穀2000市斤面積之田地」,前後陸續發出憑據約70萬張。

隨時代變遷,眾多官兵見反攻無望,紛紛要求政府應改以其它方式補償。政府於1990年代初期制訂「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以5萬到50萬不等的補償金回收授田憑據。今「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均已於2019年廢止。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內容力
  • 創作者
    莊政霖
  • 時間資訊
    報導時間
    1956/10/5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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