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1950年7月2日有關「陳儀槍決」之報導。
報導中除了詳述了陳儀接受死刑宣判,在碧潭槍決的過程,另外也將陳儀一案之判決書全文刊出。
1950年7月2日以「一代巨奸三槍畢命」為題,報導曾任臺灣省行政長官、浙江省主席等要職的陳儀,已在6月18日於新店碧潭執行槍決。陳儀曾是國民黨要員,台灣省行政長官任內發生228事件,是備受爭議的政治人物。228事件一年後轉任蔣介石故鄉浙江省主席一職,可見當時仍受蔣信任。
國共內戰期間,陳儀於1949年修書一封致時任京滬杭警備總司令的湯恩伯,書信內容被視為「策反湯恩伯、密謀投共」,構成「煽惑軍人背叛罪」,因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除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財產沒收。」陳儀被槍決後,屍體送至極樂殯儀館火化。棺材由湯恩伯贈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