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1958年6月12日有關「八德鄉血案主犯穆萬森上訴」之報導。
報導內稱,轟動一時的八德鄉葉家滅門血案主犯穆萬森經新竹地院刑庭判決死刑,被告不服判決將再行上訴。判決當日新竹地院專門為穆萬森備有專車,由法警押往臺北司法大廈,將穆犯交由羈押室監禁,運送間全程戒備森嚴,氣氛緊張。當抵達臺北時,穆萬森神清氣爽,蓄有西裝頭,臉上並未見到一絲悔意。
報導也描述,穆犯關在司法大廈的羈押室牢房內,與新竹地院同時解來的公共危險犯謝國松共用牢房,兩人在牢房裡交流密切,穆萬森拿著鋼筆振筆直書,貌似正忙於撰寫答辯狀。
八德鄉血案發生於1956年12月12日,在桃園縣八德鄉(今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六號的葉姓一家五人葉陳綺鳳、謝如姬、葉亞麗、葉益群、邱玉全(女傭)等人被發現全遭殺害於家中。本案雖逮捕了嫌犯穆萬森、秦同餘等人,並在初審判處穆嫌死刑,但後續發生秦嫌遭過度刑求而死,穆嫌又由國大代表、立委律師等人平反,整起案件就此陷入迷霧中,且背後疑似與國府特務機關有關,讓此案至此變成了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