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刑法析義

圖片為《刑法析義》,出版於1900年,作者為勝本勘三郎,明治法律學校講法會出版

此書為明治法律學校講法會出版,介紹與解析當時日本刑法的條目內容、立法精神以及實務解釋等等,主要分為對於身體的重輕罪、對於財產的重輕罪以及違警罪三編。

其中第三編為「違警罪」,在法律實務上是可以不經裁判所裁判,由警察署長立即處分的法律,完整名稱為「違警罪即決例」。明治18年9月24日頒布,違警罪範圍包含刑法上的拘役、罰金以及警察犯處罰令等罪。此案於昭和22年4月16日廢止。類似的法律於戰後亦有「違警罰法」,從刑法的告訴、偵訊、裁決、執行與救濟都由警察機關處理,其中「違警處分」為警察機關的基本職權。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內容力
  • 創作者
    明治法律學校講法會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00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