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1967年11月23日有關「七彩藝苑雙屍案」之報導。
報導中講述七彩藝苑雙屍案今日判決之結果,王文敏被判死刑、情婦劉網判一年二月,江金根則當庭無罪釋放。據報稱,11月22日上午,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宣判七彩藝苑雙屍案判決結果,引起民眾蜂擁而至,前往圍觀。法官最終判決王文敏依連續殺人罪處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其情婦劉網因隱蔽罪犯,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另一被告江金根則無罪釋放。
法官之所以如此判決,是認為王妻王許娟與學徒陳國房都是王文敏所殺。報導指出,一切起因於王發現寢室發現失竊兩千元,疑妻偷竊,且復發現一瓶香水,懷疑妻不貞,所以監禁毆打妻子,要其招供;妻不堪其擾所以胡亂攀供,反而使王文敏吃上官司,更是不忿。後其妻求救於學徒陳國房,要其回家拿錢救她,被王知道後,遂將兩人鎖於屋內,將妻綑綁、學徒銬上手銬跪伏於地,且摀住其口鼻,開始毆打他們,後致死。所以判定王文敏連續殺人,處以死刑。
然而,此案也有疑點,比如其妻王許娟為何不叫陳國房通知其父求救?還有王文敏如何將兩人監禁綁縛?況且其命陳國房回家取錢復命,陳為何不直接逃跑求救?且王文敏殺人後為何還叫妹夫弟幫忙埋屍?種種疑點,仍有待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