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1967年11月21日「謝夏命案後續審理」之報導,攝影者未知。
根據報導,謝夏命案於案發後三年多,由最高法院發回臺中高分院(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更審終結後,被告仍維持死刑判決。
醫學博士劉堂坤姦殺護士謝夏一案維持原判處以死刑,歷時三年命案始告一段落。被告因妻遠行,到酒家解壓,歸後因玩興未盡,對護士謝夏伸出魔爪,顧及死者性格貞烈,為防死者掙扎,同時用麻醉藥、安眠藥迷姦死者得逞,致使死者最終中毒身亡。事畢後為掩人耳目,將整起命案粉飾為死者自殺。案發到最終宣判當日,被告始終應對自如,沉著冷靜。之後劉堂坤上訴最高法院有三種可能,一為最高法院將劉堂坤死刑判決改判,劉堂坤便能死裡逃生,二為最高法院將案發回嘉義地院更審,改判與否不得而知,三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被告劉堂坤便必死無疑。
儘管報導中提及本案在社會上的能見度與受關注程度已不如剛開始那樣熱絡,但以這則報導對審判結果之預測與分析的細緻程度,不難想像這起案件在媒體眼中,仍然是話題性十足的新聞題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