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1951年9月27日朱振雲案相關報導影像。
這篇報導主要講述朱振雲案公審結果,為王石安矢口否認自己與朱振雲的關係,而證人李立聰、蔡祖慈則證實王石安與朱振雲有發生肉體關係。
據報導,朱振雲案在9月26日下午,於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庭摘開工審,現場雖然有颱風攪局,但仍有許多民眾前來法庭旁聽,場面極為熱烈空前。在法庭上,王石安矢口否認自己與朱振雲的親密關係,而兩位證人則均承認朱振雲有向他們提及自己與王石安發生肉體關係,但是期間發生有證人周威堂疑似作偽證,所以當庭就被移送地檢處偵察。而最後結果是,審訊完畢後,法官裁定被告王石安先交保候傳,擇日再審。
從報導中,可知王朱兩人關係似乎成為當地民眾的茶餘飯後話題,以至於即便公審當天遇颱風天,氣候不佳,仍有大批民眾前往傍聽,可以看見此案對當時社會的吸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