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許壽裳命案的剪報,出處未知,攝影者未知,CC BY-SA 3.0,建立於:2019年12月05日。
剪報是刊登於1948年2月23日的新聞報紙內容,講述許壽裳命案發生後,警方在多方搜查下掌握關鍵證據,鎖定殺害許壽裳的嫌疑犯乃是與許壽裳四女許世瑋關係密切者。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此嫌疑犯右手有未洗淨的血跡、右腳鞋上也有血點,加上其襯衣與床上棉被都有血跡,並且其腳印與在牆上所踏腳印相同,所以認定其為兇嫌。雖然此嫌疑犯供稱身上血跡乃是幫忙洗刷案發現場所沾上,但警方不相信,並且在審訊其與許世瑋後,兩人承認彼此有通姦關係,認定兩人涉嫌重大。
但細讀報刊內容,會發現警方辦案之草率,以及案發現場早在第一時間就被破壞的事實。而且僅憑薄弱證據與莫須有關係就將人定為兇嫌且公布臆測之言於報刊中,可見當時對於辦案過程不公開與對嫌疑人的隱私保護極不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