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許壽裳命案的剪報,出處未知,攝影者未知,CC BY-SA 3.0,建立於:2019年12月05日。
剪報是刊登於1948年3月28日的新聞報紙內容,主要講述發生於1948年2月的許壽裳命案兇手,在被臺灣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之後表示不服,於3月27日正式向南京最高法院轉呈上訴訴狀,靜候最高法院的裁決。
但奇怪的是,在報導中並沒有提到高萬俥不服自身被判處死刑的抗告原因,只有簡單一句「表示不服」,而沒有像正常抗告上訴者會詳述其理由,如非故意殺人、量刑過重、甚至主張被刑求等等,就只有一句對此表示不服。此種上訴,想當然爾很快就被南京最高法院駁回,死刑定讞。如此實在有些詭譎,或許此案另有隱情,只是事過境遷,也只能變成疑案,引人懷疑深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