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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村仍判死刑 靜子啜泣不忍其死 兩名俱照原審判決

圖片為基隆七號房慘案剪報,出處為《臺灣日日新報》,攝影者未知,CC BY-SA 3.0,建立於:2019年12月05日。  

圖片是刊登於1935年3月23日《臺灣日日新報》中文版第8版的報刊內容,篇名為〈吉村仍判死刑,靜子啜泣不忍其死,兩名俱照原審判決〉,主要講述1934年11月發生的基隆分屍案犯嫌進行二審,但結果仍維持一審原判。

報導內容指出,基隆分屍案的兩名被告吉村桓次郎與其妾屋良靜子在3月22日早上於高等法院複審刑事部開庭,主審法官高嶺裁判長認為兩名被告殺人與毀壞、遺棄屍體罪,罪證確鑿,所以維持一審原判,判處吉村死刑、靜子十五年徒刑。吉村似已看破,無動於衷,靜子則向法官求情,力陳自己教唆吉村殺妻,懇請法官對吉村從輕量刑,只是法官依舊維持原判,靜子當場啜泣落淚似乎不忍吉村被處死刑。

報刊對此,認為二人雖犯下重大惡行,但兩人的愛情也的確深厚,頗有感嘆。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內容力
  • 創作者
    凃柏辰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35/3/23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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