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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光也「馬蘭阿美婚姻之失效」

郭光也「馬蘭阿美婚姻之失效」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郭光也「馬蘭阿美婚姻之失效」

圖為馬蘭阿美族耆老郭光也(1919~1993)有關夫妻離異方式及習俗的手稿。原稿標題為阿美語發音,音譯為「馬西布洛」,意指夫妻之暫時分開、分居、離婚或喪偶等狀況而言。男方婚入妻家二、三年後,若產生倦怠感,男方可回「娘家」(原生家庭)休息一陣子(但應避開農忙期),如超過六個月未歸則婚姻失效,屬「兩願離婚」。夫婦之一方如有犯罪(殺人、盜竊、姦淫等),經頭目之幕僚及年齡階層之裁判,可「判決離婚」。有過失之一方,因違反部落規矩,應賠償一頭豬或牛給部落,宰殺供全部落人分享。如係男性犯罪,尚須降其年齡階層一級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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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民俗與宗教
建檔單位台東縣政府文化處
資料來源
ISBN 978-986-05-3226-5:臺東民間手稿圖錄(2017,黃學堂,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臺東縣政府),頁315。
撰寫者
黃學堂
貢獻者
創作者
郭光也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出版者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檔案授權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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