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曾黃淑惠命案

【案件概要】

曾黃淑惠命案發生於1972年8月24日到27日之間,一名來自福建廈門的富有寡婦曾黃淑惠被發現身亡於自宅中,身受嚴重刀傷及頭部擊傷,最後被電線勒斃身亡。死者曾黃淑惠,57歲,丈夫曾金獅已過世,兩個兒子曾延齡、曾延泉皆在東南亞地區,僅曾黃淑惠一人獨居臺灣。曾黃淑惠交遊廣闊,經常與友人見面吃飯。

警方進行調查後逮捕其友人許尚德,從許尚德的血型與曾黃淑惠下體採集的體液相符,認定許尚德為兇手,兇案動機被認為是為錢財爭執。許尚德聲稱自己冤枉,歷經多次上訴後在第八次更審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本案曾被稱為「五大刑案」之一。

【疑點與爭議】

  1. 命案發生日期:在眾多調查跟審判報導中,命案日期並不統一。有25日晚間至26日凌晨說,也有26日晚間至27日凌晨說。
  2. 警方曾認為兇手非一人作案,但最後僅逮捕許尚德一人。

【社會後續影響】

本案與同年其他四案雙城街李鳳英命案、中華商場彭玉戈命案、立委呂雲章遇襲案以及義美爆炸勒索案並稱「五大刑案」。景美翁媳命案後來取代了義美爆炸勒索案。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8月29日,曾黃淑惠友人張益銘到新生北路一段曾黃宅拜訪,卻不見人回應,且從門縫中聞到異樣氣味。張益銘請曾黃淑惠姪子黃文住、乾兒子鄭文和前來查看,三人再請鎖匠鄭南源開門,入內後發現曾黃淑惠開始腐爛的遺體。

死者身穿黃洋裝,平日戴的假牙落在地上,胸口中了三刀,一刀深及要害;頭部被鈍物打擊受傷,頸部纏繞著電鍋的電線,被兇手勒斃身亡,屍身已經開始腐敗發臭,略顯浮腫。

警方在現場找到行兇用的菜刀、木棍、酒瓶,上面染滿血跡。床上另有兩副白手套,可能是兇手抹滅證據之用,死者常戴的金手鐲跟金戒指已經不見蹤影。但警方卻在走道櫃子上發現160餘元,客廳茶几上也有一只昂貴的亞米茄金質手錶,死者的華南銀行3萬餘元支票跟台北銀行的存摺更是在櫃子裡紋絲不動。

現場位於二樓,前門又遭反鎖,警方推測兇手是從前門進入,殺害曾黃淑惠之後,再從後面窗戶逃走。從屍體腐敗狀況研判,死者可能已經死了好幾天;牆上的月曆撕到8月27日,房裡則有26日的報紙。

警方調查死者人際關係後鎖定許尚德為兇嫌,除了血型之外,許尚德的鞋子也與現場遺留鞋印相符。而法醫為死者驗屍時,從下體處採集到男性體液,比對血型後發現亦與許尚德相符,都是AB型。

證人黃永興指認說死者屍體被發現當天的29日早上,許尚德告訴他人「曾黃淑惠心臟病發死掉了。」但當時命案新聞或死者死亡消息應該還不為人知。至於本案主嫌許尚德,47歲,曾為警校生,乃有偽造文書、違反票據法、殺人未遂等前科的煙毒通緝犯。命案發生前約1個月,兇嫌與曾黃淑惠相識,在1972年8月24日與死者及其他友人聚餐,席間曾向曾黃淑惠開玩笑指稱:「你一個人在臺,萬一死了,都沒有人來哭你!」曾黃淑惠回以:「這有甚麼困難!買一個人來哭就是了。不相信,我花300元就可買一個!」並從包中拿出美金鈔票向席間眾人展示。警方跟媒體報導認為死者的炫富行為可能是兇案動機。

最終許尚德被判處死刑,於第八次更審改判為無期徒刑。

【其他】

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內容力
  • 貢獻者
    證人
    游阿財

    關係人
    黃永興、張益銘、黃文住、鄭文和、鄭南源

    受害者
    曾黃淑惠

    嫌疑犯
    許尚德
  • 資料來源
    〈新生北路驚傳命案,孀居婦人慘遭殺害〉,《聯合報》,1972年8月30日 《聯合報》 《中國時報》1973年1月14日〈五大刑案從頭說起,翁媳遇害又一懸疑〉
  • 地點-名稱
    曾黃淑惠位於新生北路一段公寓2樓自宅
  • 參考資料
    《中國時報》1973年1月14日〈五大刑案從頭說起,翁媳遇害又一懸疑〉報導將此案與同年其他四案雙城街李鳳英命案、中華商場彭玉戈命案、立委呂雲章遇襲案以及義美爆炸勒索案並稱「五大刑案」。由於景美翁媳命案在1973年1月10日發生,並未立刻入列「五大刑案」。
  • 時間起
    1972/8/24
  • 時間分期
    戒嚴時期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