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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阿統告女婿詛咒案

【案件概要】

1888年,姜阿統連續遞狀控告「女婿」劉阿連企圖以符咒害姜阿統妻子、幼子、姜阿統姪子。劉阿連為姜阿統為寡媳范氏招贅的丈夫,雙方簽有婚約,約定劉阿連需為姜家工作九年,以抵聘金九十銀元,但據姜阿統說法,劉阿連入贅不到半年後就不願工作,還企圖以符咒害姜家人。受理案件的新竹縣知縣方祖蔭要求姜阿統如不滿劉阿連,可即刻與劉阿連中斷婚約,將劉趕出家門,不須連發訴狀控告。

【疑點與爭議】 

如承審之縣令方祖蔭指出:事主姜阿統與劉阿連有合約(婚姻、人力)糾紛,其實可以直接將劉阿連驅逐出姜家,而非放任劉阿連待在姜家,謀害姜家人,姜阿統的動機和邏輯令人匪夷所思。

【社會後續影響】 

無。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新竹縣知縣方祖蔭要求姜阿統如不滿劉阿連,可即刻與劉阿連中斷婚約,將劉趕出家門,不須連發訴狀控告。

【其他】 

這則案件,雖然方祖蔭有派人追查,但因為左鄰右舍沒有人真的看到劉阿連作法下符,所以最後仍不了了之。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內容力
  • 貢獻者
    嫌疑犯
    劉阿連、黃阿成、范皇心

    證人
    范氏

    關係人
    范阿盛、范氏

    辦案人員
    方祖蔭

    受害者
    姜胡氏、姜阿統幼子、姜阿統姪子
  • 資料來源
    淡新檔案二一二○六案,臺灣歷史數位圖書館,網址:http://thdl.ntu.edu.tw/
  • 演出者/主要人物
    姜阿統曾為長子姜廷娶媳范氏,但姜廷不幸過世,姜阿統為范氏再招贅劉阿連,與劉阿連簽有婚約,約定劉必須為姜家工作九年,生子第一名姓姜,第二姓劉。
  • 地點-名稱
    臺灣省新竹縣竹北一保九芎林庄(今新竹縣芎林鄉)
  • 時間起
    1888
  • 時間分期
    1888年(光緒十四年)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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