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58年(1969)4月10日麻佳總廠致台灣糖業公司關於訴王○吾拆屋還地案的公文,文號(58)410麻資字第一七二〇一四七號,受文者台灣糖業公司,副本台糖溪州資產處,公文紙上沿印記「台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
為退役軍人王○吾非法竊佔網寮農場土地蓋建房屋擬委聘法律顧問高○仁律師辦理民事訴訟一案呈請總公司鑒核事由。退伍軍人王○吾非法竊佔三崁店糖廠大洲濃場網寮分場第五耕區土地面積12坪建築房屋使用壹案,經新化警察分局移送臺南地檢處偵辦並提起公訴。台糖總廠為確保公司權益與維護自營濃場4年增產政策,推行對於分場換進軍方之國有土地亟待及時偉聘高○仁法律顧問提起附帶民訴請求拆屋還地。
附件有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王○吾竊佔土地位置圖、民事委任書各一份。
三崁店糖廠創建於日明治39年(1906),在今永康區三民里三崁店,日治時期有道爺、大洲、車行、和順、看西、新吉、媽祖宮等處農場,約1400甲,戰後重組為道爺、大洲、和順、看西、新吉、媽祖宮6處,面積約1300多甲。民國57年(1968)再改組為道爺、大洲、和順、安南、看西、網寮等5處農場。網寮農場屬大洲農場的分場,位於今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