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58年(1969)7月9日麻佳總廠致台糖公司關於訴張○峰拆屋還地案的公文,文號(58)79麻資字第一七二〇一七七號,受文者台灣糖業公司,公文紙上沿印記「台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為擬訴請張○峰拆屋還地壹案,將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情形呈請台糖總公司鑒核。說明本訴訟案的執行情形,以及臺南地方法院判決「被告應將臺南縣永康鄉網寮段314之3號內面積0.0008公頃土地上之建築物拆除恢復原狀並將該土地交還原告」勝訴事由具文呈報。
三崁店糖廠創建於日明治39年(1906),在今永康區三民里三崁店,日治時期有道爺、大洲、車行、和順、看西、新吉、媽祖宮等處農場,約1400甲,戰後重組為道爺、大洲、和順、看西、新吉、媽祖宮6處,面積約1300多甲。民國57年(1968)再改組為道爺、大洲、和順、安南、看西、網寮等5處農場。網寮農場屬大洲農場的分場,位於今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