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潭宮是平鎮伯公潭周邊三座伯公廟(圓屯福德祠、廣仁宮、福潭宮)之一,且唯一位於老街溪的東側者。咸豐八年(西元一八五八年)時任十三庄總理王作霖先生鑑此為"鯉魚穴"之天成,風水極佳,至為可貴,乃立一石碑下令禁止於此地畜牧墾殖,以保地理之完美靈氣之長存,相傳於大正十二年當時裕仁太子曾微服遊歷,耳聞此一靈穴福地亦親臨土地公神位前膜拜。清咸豐初年庄民架立石板屋狀伯公廟,民國54年(西元1965年)改建成小祠規模,民國77年(西元1988年)和民國93年(西元2004年)又都因廟祠老舊殘破而各重建一次。相傳福潭宮位於鯉魚穴上,故在清咸豐8年(西元1858年)立有一塊「示禁碑」,規定庄民不得在此畜牧墾殖,以免破壞好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