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芝苑發表一文《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的面面觀》載於雅歌月刊1979年8月1日。內容接續上篇談到台灣作曲家常常被盜用作品卻求償無門,還會被擅自改作和改作者名稱,因此建議台灣音樂界、法律界應該一起發起相關組織保護創作者的權利,也能加強音樂圈的創作動力,而後於1999年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郭芝苑、許石、許常惠等人都曾提過自己的作品常被盜用之事,可見台灣對著作權法的不重視,令作詞、作曲家難以得到保障能安心創作外,也導致盜版猖獗,讓音樂圈作品銷量逐年減少;2006年著作權法制定後。對於著作權人的保障意識日漸攀升。


